钢铁业加速“减量提质”,产能置换新规正式落地
发布时间:2026-06-10 15:53:00 作者:武汉南锐 浏览量:0
近期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修订后的《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》,标志着自2024年8月23日起暂停的钢铁产能置换工作正式重启。新规进一步收严置换要求,突出差异化政策引导,强化监督管理,意在加快推动钢铁行业减量提质。
钢铁产能置换政策,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巩固去产能成果、防范“内卷式”竞争的关键举措。
供需矛盾未解,政策“闸口”再收紧
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院长张龙强指出,钢铁行业已从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,当前亟需解决供需失衡问题,必须进一步收紧新增产能的“闸口”。数据显示,2016年至2024年,全国已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中,置换建设炼铁产能约3.8亿吨、炼钢产能约4.3亿吨,相应退出炼铁产能约4.2亿吨、炼钢产能约4.7亿吨。虽然实现了产能减量,但受基数大、技术进步及效率提升等因素影响,供需矛盾仍未根本扭转。
新规核心举措:更严、更细、更有序
新版《办法》明确以下重点:
提高置换比例:全国炼铁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统一不低于1.5∶1;兼并重组项目的比例提高至不低于1.25∶1。
逐步取消企业间产能置换:设置2年过渡期,过渡期后仅可通过实质性兼并重组进行产能整合或转移。
明确方案有效期:产能置换方案有效期为24个月,自公告之日起2年内须完成备案、节能审查、碳排放评价、环评并开工建设。
规范不锈钢企业设备建设:不锈钢企业建设熔化合金感应炉设备的数量和容积,须与电炉或转炉工艺需求相匹配。
张龙强表示,通过统一提高减量比例、设定拆分产能时效、限定可置换产能范围等举措,新规将进一步压减钢铁产能总量。同时,明确感应炉的核定方法,有助于提升产能治理水平。
差异化政策:鼓励高端化、绿色化
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,新版《办法》设置差异化置换比例,对两类项目允许实施等量置换:
采用电渣重熔、真空感应等特殊冶炼工艺生产高端特殊钢的电炉炼钢项目;
采用低碳冶金、氢冶金等工艺、减碳比例不低于60%的项目。
推动兼并重组,提高产业集中度
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肖邦国强调,新规对产能置换项目实施进度提出刚性约束,统一24个月有效期,并对老方案给予合理缓冲期,体现“新老划断、从严管理”的导向。
张龙强认为,逐步取消企业间产能置换、鼓励实质性兼并重组,有利于调动企业联合重组积极性,推动产能向优势企业集中,提升行业集中度,助力钢铁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。

